******有限公司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以******有限公司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常发改[2025]177******有限公司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常发改[2025]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31%财政资金+69%自筹资金。******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有限公司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一期)监理(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董浜镇里睦村,华青路以东、里睦塘以南
2.1.2建设规模:监理范围内建筑面积约3941.06㎡(地上建筑约3643.02******消防水泵房约298.04㎡)(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受监工程造价约1585.63万元。
2.1.3监理合同估算价:37.53万元
2.1.4监理服务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25日。
2.1.5其他:/。
2.2本工程招标范围如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1)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已签合同不满3只。
3.8其它要求:
本工程申请人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申请人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3年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8时30分至2025年9月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入口)-常熟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2025年9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监理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8.2注册省统一主体信息库前,投标人应先办理介质CA(介质CA包括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8.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8.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0512-******(CFCA)、0512-******(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
9.1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度调整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
9.2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拟中标人须办理企业及投标人员核验,若拟中标人未能通过核验备案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9.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4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5本工程免收投标保证金。
9.6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可采用书面形式提交异议或投诉;也可采用电子文件形式提交异议或投诉。若采用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的,请按招标文件附件操作。注: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
9.7******有限公司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一期)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监理范围内建筑面积约3941.06㎡,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3941.06㎡,最大高度9.832m,最大单跨跨度15m,最大层数2层。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董浜镇
联系人:屠晓波
电话:0512-******
******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海虞镇河滨路100-5号
联系人:王丹婷
电话:0512-******
******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
11.1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详见附件内《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3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