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永昌记忆建设项目(一期)、永昌记忆建设项目3号地块(地上建筑物及预留用地)整体招租项目 | ||||||
标段编号: | ZH************01001 | 标段名称: | 永昌记忆建设项目(一期)、永昌记忆建设项目3号地块(地上建筑物及预留用地)整体招租项目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街道惠通路北辰兰苑1号楼12楼 | ||||
招标联系人: | 赵女士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青华大厦A座602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何继文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432 | 开标时间: | 2025-05-12 08:30 | ||||
拦标价(费率或单价等): | (1)永昌记忆项目(一期)首年租金底价:19.00元/平方米/月;(2)永昌记忆建设项目3号地块(地上建筑物)首年租金底价:19.00元/平方米/月;(3)永昌记忆建设项目3号地块(预留用地)首年租金底价:122000.00元/年。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委员会:******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05-12 17: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05-15 23:5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评标结果是否对外发布: | 对外发布 | 公示性质: | 正常 | ||||
拟中标人情况说明: | |||||||
评标情况: | ******有限公司。 | ||||||
异议、投诉、监督渠道及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结果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委员会:****** | ||||||
中标候选人信息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
单位代码: | ******MAEFQ5CF0A | ||||||
联合体投标单位: | 无 | ||||||
联合体投标单位代码: | 无 | ||||||
是否拟中标人: | 是 | ||||||
评标排名: | 1 | ||||||
价格类型: | 费率或单价等 | ||||||
报价: | (1)永昌记忆项目(一期)首年报价:21.00元/平方米/月; (2)永昌记忆建设项目3号地块(地上建筑物)首年租金报价:21.00元/平方米/月; (3)永昌记忆建设项目3号地块(预留用地)首年租金报价:125000.00元/年。 | ||||||
得分: | 91.23 | ||||||
项目负责人: | 王文平 |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工期(交货期): | 15年(含市场培育期,不含建设期)。 | ||||||
质量: | 经营用途限制: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项目;不得用于经营违反国家环保要求,对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的项目;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或当地政府部门禁止的项目。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人资质等级: | /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政府或有关部门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须提供信誉承诺。(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3)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查询截图)。 | ||||||
企业类似业绩: |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
单位代码: | ******MADGPN1L2N | ||||||
联合体投标单位: | 无 | ||||||
联合体投标单位代码: | 无 | ||||||
是否拟中标人: | 否 | ||||||
评标排名: | 2 | ||||||
价格类型: | 费率或单价等 | ||||||
报价: | (1)永昌记忆项目(一期)首年报价:19.50元/平方米/月; (2)永昌记忆建设项目3号地块(地上建筑物)首年租金报价:19.50元/平方米/月; (3)永昌记忆建设项目3号地块(预留用地)首年租金报价:123000.00元/年。 | ||||||
得分: | 80.99 | ||||||
项目负责人: | 赵兴洪 |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工期(交货期): | 15年(含市场培育期,不含建设期)。 | ||||||
质量: | 经营用途限制: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项目;不得用于经营违反国家环保要求,对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的项目;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或当地政府部门禁止的项目。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人资质等级: | /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政府或有关部门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须提供信誉承诺。(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3)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查询截图)。 | ||||||
企业类似业绩: |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
单位代码: | ******MADMEQM59J | ||||||
联合体投标单位: | 无 | ||||||
联合体投标单位代码: | 无 | ||||||
是否拟中标人: | 否 | ||||||
评标排名: | 3 | ||||||
价格类型: | 费率或单价等 | ||||||
报价: | (1)永昌记忆项目(一期)首年报价:20.00元/平方米/月; (2)永昌记忆建设项目3号地块(地上建筑物)首年租金报价:20.00元/平方米/月; (3)永昌记忆建设项目3号地块(预留用地)首年租金报价:122800.00 元/年。 | ||||||
得分: | 71.42 | ||||||
项目负责人: | 潘建 |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工期(交货期): | 15年(含市场培育期,不含建设期)。 | ||||||
质量: | 经营用途限制: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项目;不得用于经营违反国家环保要求,对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的项目;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或当地政府部门禁止的项目。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人资质等级: | /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政府或有关部门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须提供信誉承诺。(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3)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查询截图)。 | ||||||
企业类似业绩: |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
附件: |
| ||||||
详细评分表: |
|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