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桦苑项目施工图调整设计(项目名称)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桦苑项目施工图调整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文桦苑(2304-640302-17-01-85728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NXGZ4-25-07-597/F
建设地点: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
建设规模:文桦苑项目用地面积77284.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8275.47平方米。(暂定)
设计服务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招标范围:文桦苑项目施工图调整设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24 16:10起至2025-08-0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8-1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监督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利通区发改局纪检监督,联系电话:0953-******。
9. 联系方式
2025-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