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水利厅以《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漠河市老槽河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黑水发〔2025〕44 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
************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ZZ51800FW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漠河市老槽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漠河市老槽河;
2.3建设规模:建设范围为老槽河流域,包括漠河市西林吉镇、潮满林场、潮河林场、壮林林场共 4 个乡镇、林场,流域面积 1707km2;
2.4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0日,总工期521日历天。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漠河市老槽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含平行检测);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监理费用(含平行检测)125.3万元。其中监理费 96.8 万元,平行检测费用 28.5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延续和换领工作的通知》换领完资质证书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也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含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2022年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兼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7月3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5年7月24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水务局
地址:黑龙江省漠河市西林吉镇
联系人:贾桐
电话:
******
招标人:漠河市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黑龙江省西林吉镇河东一区
联系人:蔡鹏程
电话:
******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封雷、张剑
电 话:0451-
******-3031
电子邮件: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