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有限公司纯电动观光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Y2025-HW376/平台生成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1 | ******有限公司纯电动观光车采购项目 | 采购人拟采购一批纯电动观光车,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 合同签订且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验收前的全部工作。 | 封闭式观光车 12.98万元/辆 |
开放式观光车 10.7万元/辆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其他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政府采购黑名单,包括但不仅限于“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等查询记录;
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六、公告发布媒体: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1.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售价:人民币******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3.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4.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16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5000.00(人民币伍仟元整);
2.供应商账户汇出(户名和供应商名称一致);
3.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须按照对应金额公对公转账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下午14:30时。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四 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1日下午14:30时。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四 室。
十一、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二、业务咨询:
******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0579-******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宏业路3489号
******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采购文件获取、发票):周建仙 联系电话:0579-******
往来邮箱(报名、发票及其他书面材料):******
项目联系人(业务咨询、合同):何厚龙 联系电话:0579-******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联系电话:0579-******
******街道建业东路168号
注:本采购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