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发电公司基于CEMS的火电企业碳直测计量数据可信认证应用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0259)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鄂州发电公司基于CEMS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针对鄂州发电公司全厂6台机组碳计量子站进行建设,具体项目范围为:
(1)建设安装6套直测设备,分别在6台机组烟气总排放口位置(即净烟气CEMS测量装置安装位置),新增一套碳排放计量监测终端。碳排放计量监测终端由在线监测终端、烟气参数监测终端和数字可信认证终端构成。
(2)建设安装碳监测与碳核算一体化服务平台(碳计量子站),由硬件设施、碳核算主程序和碳管理主程序等构成。
(3)碳计量子站与省级碳计量总站进行联通。包括平台联通所需的硬件设施及数据接入联调等。
(4)碳计量系统的联调测试、数据第三方比对认证等。
2.2计划工期
本项目拟在2027年10月前完成项目全部机组安装调试工作,合同签订后,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通知结合机组停机检修安排逐台进行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以下1)至3)中至少一项资质证书:
1)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
2)电源工程类调试一级资质证书;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含承试类,等级为一级)。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业绩:
1)火电、钢铁或水泥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情况、工作内容等);
2)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二氧化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调试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情况、工作内容等)。
(3)人员要求:/。
******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2年和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5年4月12日9时整至2025年4月18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五、现场踏勘
□组织
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踏勘集合时间: 踏勘集合时间 ,踏勘集合地点: 踏勘集合地点
?不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5月6日15时00分(开标时间)。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服务热线:010-******/******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 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为 027-****** 。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鄂州市葛店镇电厂路1号
联系人: 望工
电话: ******166
电子邮件:******
******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话:027-******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